一、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刘 畅 宋德风
副组长:黎 斌 路 鹏 赵爱华
成 员:彭鸿坤 邰昕然 冯云刚 朱 楠
肖柏琳 王宏涛 刘 杰 原嘉信
艺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。学院学办主任王宏涛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。
二、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,在读期间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;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一次性通过教学计划内容(包括考试、考查课程,开题、中期答辩等环节);
5.参评学生范围:全日制(全脱产学习)硕士研究生。
凡具备上述条件者,均可申请,并提交提交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及在读研期间科研学术活动成果,并按照此评选细则进行评选。
三、评比要求
学术型研究生至少以“第二作者(前提:导师为第一作者)”身份发表一篇学术论文,具体级别如下:
1.CSSCI论文、SSCI论文、SCI论文、EI期刊论文(需检索号);
2.北大核心期刊论文;
3.EI(国外会议)论文(需检索号);
4.书评(需经学校认证);
5.作品(需经学校认证)。
同等级别论文,按论文数量排序。论文级别及数量相等情况下,按学院加分细则排序。
注:如申请者均不符合评比要求,按学院加分细则排序。
四、学院具体加分细则
1.论文加分(导师为第一作者,学生为第二作者与学生为第一作者加分相同)
(1)CSSCI论文加20分、书评加 15分、作品加10分;
(2)SCI、SSCI、EI(需检索号)论文加20分;
(3)北大核心期刊论文加10分、书评加7分、作品加5分;
(4)EI(国外会议)论文(需检索号)加8分;
(5)CPCI-SSH(需检索号)加8分;
(6)省级论文(知网检索)加2分。
2.通过英语六级加10分、四级加5分。
3.参加国家级赛事(学校认定赛事,同一赛事取最高奖项,不累计加分):一等奖加5分、二等奖加3分、三等奖加2分。
4.参研科研项目:国家级参研加15分、省部级参研加10分、厅局级加5分。
5.参研教改项目:国家级参研加15分、省部级参研加5分、市厅级加2分。
6.参编专著与教材各加3分。
7.发明专利加10分、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加1分。
8.读研期间,获国家级荣誉(教育行政部门授予)一次加10分、省级荣誉(教育行政部门授予)一次加5分、校级荣誉一次加2分。
9.全院研究生论坛,每个班级3年累计评比1次,一等奖占总人数的10%,加4分;二等奖占20%,加3分‘三等奖占20%,加2分。(待全体学生完成个人论坛后,统一评比)
10.在完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按分数排序。
注:所有业绩成果均应在读研期间完成。
五、评选流程
1.申报(学校下发评审通知三日内)
2.材料收集(申报开始三个工作日内)
3.初审(材料收集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)
4.初评(初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)
5.结果公示(时间五个工作日)
艺术学院
2023年4月10日